林溪谷住宅小区(一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30 阅读次数:494】
编号 | JKMAN2019090225 | 招标项目名称 | 林溪谷住宅小区(一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 | |
建设单位 | 云南安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原公告标题 | 林溪谷住宅小区(一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
修正内容 | | | |
1.招标条件: | | | | 本招标项目林溪谷住宅小区(一期)已由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投资备案【201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南安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云南安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2.1 招标内容:林溪谷住宅小区(一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 2.2 招标范围:林溪谷住宅小区(一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共60部),包含但不限于所采购电梯设备的采购、包装、运输(含保险)、保管、安装、调试、验收、质量保修、维护保养、售后服务等 2.3 总投资:160000万元 招标规模:1600万元 2.4 资金来源: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安宁市太平新城 2.6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至2021年 2.7 标段1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2.8.1供货期及安装调试要求: (1)供货期要求: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的50日历天内将本合同约定的电梯运至施工现场(根据甲方通知分批次发货)。 (2)安装调试期:电梯设备到货且施工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30日历天完成电梯安装调试。 (3)验收期要求:在甲方配合下15个工作日内取得当地政府部门颁发的电梯质量检验合格证;甲方资料齐全,10个工作日内取得当地政府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登记证。 2.8.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质量规范,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8.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8.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2.8.5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标准扣减得分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 其他:3.5.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5.2、投标人性质及要求: 3.5.2.1投标人若为电梯制造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以及上; b、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 c、投标人须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 3.5.2.2投标人若为电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代理商或经销商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材料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 b、代理或经销的制造商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以及上; c、代理商或经销商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以及上;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按具体承担任务,符合以上许可证要求即可; 3.5.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年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5.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3年(2016年—2018年)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3.5.5、履约情况:近三年(2016年至今)内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附相应说明,若有涉诉事件需承诺不影响本项目正常履约)。 3.5.6、信誉要求: 3.5.6.1信誉良好,近三年内(2016年至今)无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事故、所施工项目内无施工、安装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无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等情况,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业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6.2根据《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投标人须提供截止至投标文件上传当天的失信信息材料原件扫描件。 3.5.7、投标人须作出廉政承诺。 3.5.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第3.1-3.5条规定要求; (2)联合体应以承担电梯采购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 (3)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5)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09-30 09:40 至 2019-10-08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10-28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安宁市连然街道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三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安宁市人民政府网(http://an.km.gov.cn)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 | | 招标人名称:云南安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名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9栋1118室 | 招标联系人:高剑 | 招标代理联系人:李帅颖 |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8614833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5877962796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8727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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