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专项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D-XJ-FW-2021-03-02)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耿马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专项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潜在采购对象就此项目进行响应。对此项目意向的潜在对象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采购文件参加谈判。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耿马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专项服务项目
2.采购模式:公开询价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二、公司基本情况
耿马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12日,注册资本为100万元,2017年6月改制成为临沧汇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耿马电力发展公司资产总额1397.61万元,负债总额1355.5万元,所有者权益42.11万元,营业收入126.91万元,利润总额4.12万元。
三、采购范围
(一)对耿马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及相关债权债务确认。
(二)对外债权询证。
(三)对外债务询证。
四、法律尽职调查及债权债务确认时间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五、业务说明
耿马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专项服务将根据服务事项具体情况、单位律师实力、单位业务时间、单位服务质量等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六、采购项目服务地点
耿马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耿马县。
七、服务要求
7.1第三方法律机构对耿马电力发展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及相关债权债务确认以项目附件资料交付;
7.2第三方法律机构应在项目约定期限内按时、按质完成本次专项法律服务业务,法律机构进场之日起15日内(包含周末及节假日)提交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及债权债务确认报告。
7.3第三方法律机构应出具的报告应包含原件及电子版,原件需一式四份;
7.4第三方法律机构对双江康太公司吸收合并耿马电力发展公司事宜提供专业法律指导意见与支持;根据耿马电力发展实际情况起草编制该合并事宜涉及的有关合同协议;根据清算结果及相关审计报告结果,出具耿马电力发展公司债权债务确认报告。
7.5每家公司进场人数不低于3人(不包含见习律师),进场人员必须是专业律师;
7.6本次服务价款已包含调查报酬、调查人员差旅费(饮食、住宿及交通费)税款等所有调查费用。公司不再支付调查方其他费用。调查方应自行对其派出的服务人员进行管理,遭受损害或造成他人损失的,耿马电力发展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7其他要求由双方另行商议,在合同中明确。
八、资格条件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按成立时间提供),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或资产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则不具备评审要求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1.具有经国家或司法厅注册,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经过年检合格。
2.具有三名以上执业经历超过三年(不包括见习期)的职业律师。
3.不接收律师个人投标及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16日至2021年03月19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畔社区园区路106号临沧汇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四楼409室报名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现场获取或电子文件获取)。
2. 报名时须交验下列证书、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03月23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畔社区园区路106号临沧汇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四楼409办公室。
4.逾期送达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竞争性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为保证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谈判工作将由临沧汇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部(纪委)监察人员或监督人员进行评标全过程的监督。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临沧汇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部(纪委)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883-2150486;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lchdjsxf@163.COM;
监督投诉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30;
监督投诉机构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畔社区园区路106号五楼。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询价采购方式,在《阳光如水(智能化)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e-ygrs.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沧汇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忙畔社区园区路106号
邮编:677099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15987276151
电子邮箱:1148041336@qq.com
技术咨询:汪师 13408883237
临沧汇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部
2021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