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临沧市烟草公司《临沧市“两江一河”流域特色烤烟主要根茎类病害准确诊断及防控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试验材料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1年临沧市烟草公司《临沧市“两江一河”流域特色烤烟主要根茎类病害准确诊断及防控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试验材料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YDZOH20210154)经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已到位。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1项目内容
2.1.1项目名称:2021年临沧市烟草公司《临沧市“两江一河”流域特色烤烟主要根茎类病害准确诊断及防控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试验材料采购项目(二次)。
2.1.2项目内容:
项目 | 规格型号或技术参数 | 单位 | 计划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合计(元) | 备注 |
烤烟黑胫病防控药剂 | 规格:100ml/瓶;成分含量:687.5克/升(霜霉威盐酸盐625克/升、氟吡菌胺含量62.5克/升);剂型:悬浮剂。 | L | 280.00 | 320.00 | 89600.00 | 主要用于试验、示范地块烤烟黑胫病防控 |
烤烟根结线虫病防控药剂 | 规格:100ml/瓶;成分含量:41.7%(氟吡菌酰胺 41.7%);剂型:悬浮剂。 | L | 70.00 | 2600.00 | 182000.00 | 主要用于试验、示范地块烤烟根结线虫病防控 |
合计 | / | / | 350.00 | / | 271600.00 | / |
注:中标人负责对物资使用进行技术培训。
2.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7.16万元。
2.3本项目为单价招标,结算以实际数量为准。
2.4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
2.5交货时间:所有药剂必须在采购人下达供货通知后20日历天内一次性完成供货初验,并且所有货物必须在2021年5月5日前全部交付到位并验收合格。
2.6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相关烟站(点)。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生产、制造的规定、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招标人使用需要,一次验收合格;产品质保期内的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及时、按质、主动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
2.8样品:投标样品每种至少3瓶,投标人携带样品至开标现场,样品单独包装,外包装上必须标注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和规格参数,必要时可进行破坏性检查。中标人样品不退还,作为验收依据,未中标人样品自行收回。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
3.2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均可投标,且投标人必须具备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4投标人信誉:投标单位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失信惩戒(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为准,获取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不存在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
3.5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获取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
3.6投标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7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8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提供资料中被查出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中标的,其中标无效;
3.9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申请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及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的。
(2)凡两家或以上单位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单位为另一家单位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等投标人均不得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1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5.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2日止(周末、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5.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层)前台。
5.4凡有意参加者,需携带下列证照获取招标文件:
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时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获取文件时提供,授权委托书须写明项目名称);
6.标前答疑:另行通知。
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4月20日08:30时至09:00时(北京时间)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4月20日9:00时(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临沧市信息产业园服务中心3号楼3F(鑫豪酒店3楼)。
10.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如水(智能化)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和《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上同时发布,其它网站转发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200号
联 系 人:郑元仙
联系人 电 话:0883-214767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层)
联 系 人:董柏亚 赵金苏
联 系 电 话:0871-63338509
传 真:0871-63334247转7322
邮 箱:1127619949@qq.com
日 期:2021年3月26日
【账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汇通支行
【账 号】:2502038009024579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