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临沧边境管理支队机关单位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临沧边境管理支队机关单位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临沧市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3F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CZD202306
2.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临沧边境管理支队机关单位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797600.00元/年(大写:壹佰柒拾玖万柒仟陆佰元每年)
5.最高限价:¥1779600.00元/年(大写:壹佰柒拾柒万玖仟陆佰元每年)
6.采购需求:(1)支队机关及直属片区主要开展机关及轮训队餐饮保障、门卫安保、保洁、绿化四项社会化服务。(2)边境三大队(沧源大队、耿马大队、镇康大队)主要开展门卫安保及餐饮保障两项社会化服务。
7.合同履行期限:该采购项目实施时间 36 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采购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合同到期,符合下一年度合同签订条件,续签下一年合同,共三年。
注:临沧边境管理支队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打分,每年向机关民警职工发放打分调查问卷,以所有打分问卷结果平均分为最后得分。得分在60分(含)以上,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得分在60分以下,支队有权终止合同,由供应商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8.服务地点:临沧市沧江路112号临沧边境管理支队、临翔区南翔路351号轮训队,镇康县边境管理大队、沧源县边境管理大队、耿马县边境管理大队。
9.服务要求:按照国家该行业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服务,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
10.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性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商业信誉情况承诺函,提供2022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公司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相关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
2.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其他条件: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由代理机构打印留存;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5月 5 日至2023年5 月 15 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沧市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3F购买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邮箱(492959402@qq.com)在线获取。
招标文件的售价为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 25 日15时00分,地点为临沧市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3F会议室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如水(智能化)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临沧边境管理支队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沧江路112号
联系人:杨警官、陈警官
联系方式:0883-26851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临沧匠心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沧市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3F
联系人:杨燕飞、张汉杰
联系方式:18895835262、0883-2610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燕飞、张汉杰
电话:0883-2610666